关于开展新学年美术学院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次数:

美术学院全体师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学年我院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美术学院2018年3月24日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美术学院决定开展新学年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美术学院对安全管理方面持续做出检查,学工办、行政办、各级辅导员、班主任,要按照岗位职责及分工,严格检查师生遵守党纪国法、咸阳师范学院校纪校规情况,着重要求学生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上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教育学生热爱生命,养成文明礼貌行为。加强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及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年级辅导员于3月31日将自查情况报学工办,由学工办汇总后统一向院党委汇报。

  一.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驾驶及乘坐摩托车、电动车等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交通工具,包括以借、租等方式驾驶及乘坐电动车、摩托车等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交通工具。各年级学生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坚决抵制不安全交通出行,从即日起凡私自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者,造成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学院将依规以律严肃处理。

  二.加强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夜不归宿、在外住宿。严禁在教室及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管理好绘画纸张及颜料、用材,做好防火、防盗、防骗工作,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生活。

  三.严禁学生进行网贷或参与、组织网贷,鼓励学生与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超前消费行为做斗争,反对奢侈浪费,提倡节俭节约。

  四.学生在实习和写生期间,未经批准不准单独行动,不去危险的地方写生,不游野泳,不吃不洁食品,尊重实习及写生地点的风俗习惯,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服从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安排,保持通讯设备通畅,能随时和指导老师、带队老师保持联系,严格按照实习、写生大纲要求完成实习、写生计划,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操作,不擅自行动,不违规操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不违规用电,用水,加强个人物品管理。

  五.禁止私自组织一切集体旅游活动,凡集体性活动按要求做好审批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的所有评优、评奖、资助等资格,是学生干部的撤销所有职务,并依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个人及他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保留处理违规责任者的权力。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进行处理。

  我院安全大检查工作是全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希望全体师生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即时整改,即时清零,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美术学院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