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学风和校风,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勤奋好学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知行统一。不参加非法组织,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反对无政府主义。
2. 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认识形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错误思潮。
3.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德,文明诚信,举止得体。不讲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不在非指定地点乱贴海报、启事等宣传品;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文明使用互联网,不登陆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集会时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鼓倒掌、起哄等。
4. 遵守学生社区家园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洁,遵守作息制度,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和自拆宿舍设备;不破坏室内外卫生;严禁夜不归宿和留宿异性及校外人员。
5.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吃零食,自觉关闭通信娱乐设备。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6. 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事后销假。
7.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不作弊。
8.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不浪费水、电;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遵守食堂秩序,文明就餐,不铺张浪费,餐具主动放回餐具回收车。
9.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10. 加强体育锻炼,注重审美修养。积极参加早操、课外活动和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
11. 自觉以国家利益为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保守国家秘密。
二、文明诚信,树立风范
1. 注意个人修养,有大学生风范。坐、立、行走姿势端庄,举止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穿戴整洁、文明得体;出入公众场所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裙、露脐装等。
2.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校园公共卫生。
3. 待人接物有礼有节,正确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
4. 尊重他人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敬老爱幼,自觉帮助贫困学生及残疾人员。
5. 尊敬教职员工,见面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要诚恳,到别人家拜访要注意时间、场合。
6. 进他人房间、办公室要轻敲门,允许后方可入内。不翻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不传播小道消息。
7. 自尊自爱,男女交往文明得体,不损人格。
8. 团结同学,相帮互学;真诚交往,不讲哥们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