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姜春燕同学在第十八届“校园之春”大学生文化艺术节配乐诗文朗诵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5月16日晚,由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主办,文化与传播学院承办的“第十八届‘校园之春’大学生文化艺术节配乐诗文朗诵大赛”在一号楼报告厅举行。各院系共派出14名同学参加比赛,我院参赛选手姜春燕同学以9.12分的优异成绩荣获了本次比赛第一名,为我院争得了荣誉。
  陕西省著名诗人、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荆婕妤老师在此次比赛中担任首席评委并进行了点评,对我院选手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