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目 录
教学运行管理
一、美术学院课堂教学工作规范…………………………8
二、美术学院集体评课原则………………………………8
三、美术学院教学教案要求………………………………9
四、美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措施……………………9
五、美术学院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10
六、美术学院考试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规定……… 10
七、美术学院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 11
八、美术学院教材选用程序…………………………… 11
九、美术学院教学工作任务安排和计划制定的规定… 11
十、美术学院教学事故与差错追究细则……………… 12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一、美术学院院长职责…………………………………… 16
二、美术学院副院长职责………………………………… 16
三、教研室主任职责……………………………………… 17
四、实验室主任职责……………………………………… 17
五、办公室主任职责……………………………………… 17
六、教学秘书职责………………………………………… 18
七、实验员职责 ……………………………………………18
八、库房管理员职责……………………………………… 19
九、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9
十、美术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19
十一、美术学院各类课题主持人行为规范……………… 20
十二、美术学院画室管理规定…………………………… 20
十三、美术学院大型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20
十四、美术学院教学设备器材管理规定 …………………21
十五、 美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21
实践教学管理
一、美术学院教育实习基地建设措施 ………………… 25
二、美术学院专业外出写生课程程序与规范 ………… 25
三、美术学院学生毕业论文毕业创作毕业晚会基本要求… 26
四、学生毕业设计指导规范及考核办法 ……………………27
五、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35
美术学院工作程序实施办法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咸阳师范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和美术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美术学院工作程序实施办法。
一、原则
1、重大问题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原则。
2、党政工作总支书记、院长负责的原则。
3、党政工作的实施由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负责的原则。
二、具体工作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中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的议题由总支书记提出,学科建设、教学管理、津贴分配、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总支书记,院长商议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拟定意见。
2、行政方面上级下达或同级委托的任务,办公室主任负责接受任务,并根据领导分工呈报负责领导处理。
3、党务方面上级下达或同级委托的任务,办公室主任负责接受任务,并呈报总支书记书记处理。
4、上级下达或同级委托的学生工作方面的任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负责接受任务,并呈报总支副书记负责处理。
5、行政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要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书面工作安排,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材料等,年终按照评估要求经主管领导验收后装订成册归档。
6、学院办公用品统一由资产管理员采购、管理、发放,资产管理员发放办公用品要有记录。
7、院内财务手续原则上由院财务信息报账员统一办理。
8、政治理论学习请假,由学院总支书记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其余时间请假由院长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美术学院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上课应依据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
二、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运行计划组织教学活动。
三、教师上课要有完整的教案。
四、调课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随意停课或请他人代课。
五、上课时间不得会客,不得接打移动电话。
六、教师上课服饰要大方得体,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课,不得在教室吸烟。
七、教师上课,要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记录,有责任对其教育。
八、教师有责任维护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实验室教学,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制度。
九、本制度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监督执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及教学秘书。
十、教师严禁在课堂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教室和教学区抽烟。
美术学院集体评课原则
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我系的整体教学水平,定美术学院教师集体评课原则。
1、结论性评课由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作出结论。
2、讨论式评课由该门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组织,该课程主讲教师和听课教师参加。
3、反馈式评课由系行政办公室组织,听课学生代表参加。
4、评课应坚持实事求是、坦率诚恳、相互学习的原则。
美术学院教学教案要求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方案及实施细则》中对教案的要求,结合美术学院专业实际,特制定设计学院教学教案要求。
1、教案要有醒目的章、节标题。
2、教案要有教学目的与要求。
3、教案每章或每节要有教学重点与难点。
4、教案每章要有阅读书目、作业或思考题。
美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方案及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按《咸阳师范学院教学计划与管理条例》执行。
第二条,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必须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要经过教研室讨论,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教研室主任要对教学大纲的质量负责;教学大纲进入运行,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教材选用。主讲教师负责教材选用推荐,教研室主任负责质量把关,教学副院长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按时上报。
第四条,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同年级同一门课程一人以上任课的教学进度表填写由教研室主任指定,教学进度表任课教师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上交行政办公室,教学进度表要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名。
第五条,教案。任课教师教案根据《美术学院教学教案要求》执行;坚决禁止无教案上课;抽查教案时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第六条,听课。每学期院行政领导听课8节,教研室主任要听本室每位老师的课1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上交行政办公室。
第七条,意见反馈。通过学生座谈会、调查打分表等形式征求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并以适当的方式转达教师本人。
第八条,考试。按照教务处有关考试规定执行。
美术学院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一、教考分离课程门数由教学分管副院长确定,教考分离课程原则上在专业基础理论课范围内遴选。
二、命题由主讲教师提供考试范围,命题质量由教研室主任把关,试卷印制要求由办公室负责,试题由教学分管副院长签字。
三、阅卷实行集体流水作业。
美术学院考试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规定
1、命题教师要填写学校《考试命题审核表》,在表中要写清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或考查或汇看)、考试年级、参加考试人数。
2、考试或考查的命题原则上题型至少四个以上。
3、考试或考查的命题内容应覆盖教材各章。
4、命题参考答案必须每个考核点上标明赋分。
5、命题内容的规范、赋分标准由命题教师和系主任负责。
6、命题类型的要求由教学秘书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
7、阅卷实行集体阅卷形式。
8、阅卷得分要求为每个考核点上有得分——每个考核点上得分之和写在本题左前方。
9、卷面赋分不能出现负分。
10、不同班级、同一考试内容的卷面分析表填写不能出现雷同。
11、卷面成绩不合格超过10%,由主讲教师写出书面说明。
12、汇看考试结束后,由主讲教师按时向教学秘书提交汇看申请表、试场情况登记表、汇看成绩、综合成绩的文字版和电子版及汇看电子试卷。
13、教师阅卷情况的检查由教学秘书负责组织专人在下学期前四周完成,对阅卷不符合规范的教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纠正;问题特别严重及本人态度不端正者,在院内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14、采用题库组卷考核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抽取2份试卷,经查无须修改后,由教研室主任协助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指定其中一份为考试试卷,另一份为备用卷。所有试卷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阅,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方可使用。
15、教学秘书收取任课教师成绩单时必须认真登记,对学生成绩单要妥善保管。
美术学院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
一、试题库,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题库根据条件逐步扩大题库范围和题库量。
三、题库由教学秘书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格遵守试题库命题程序。
四、未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出。
美术学院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材选用程序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
二、主讲教师负责教材的推荐,在推荐中应优先选择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
三、教材的技术把关和工作运行时限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四、教材选用的最终认可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签字。
五、教材选用上报由行政办公室盖章、教学秘书负责上报。
美术学院教学工作任务安排和教学运行计划
制定的规定
为了切实发挥课时津贴对规范教学工作的导向作用,保证教学运行计划的及时制定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教学工作任务安排
(一) 教学工作任务分配原则
1、 每学年各教研室内同职称教师课时相差不超过10%。
2、 每学年各教研室内教师课时相差不超过30%。
3、 每学年院领导课时不超过所在教研室教师平均课时数。
4、 对外出进修返回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要适当倾斜。
5、 每学年各教研室间每学年相差不超过5%,一般每位专任教师每学期不超过3个课头。
(二) 程序及责任
1、主管教学副院长根据课程教学特点确定各门课程是否合堂教学,根据各教研室人数进行教学任务的宏观调控,调控过程原则上是各专业开设的通识基础课。
1、院行政办公室负责将教学任务划归各教研室,收交各教研室每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对每学年教学任务安排情况作出统计。
2、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每学期本教研室教学任务,对本教研室不能承担的课程及时上报办公室。对每学年教学任务安排情况作出统计。每位教师不超过3门课。
3、负责教学的副院长对各教研室每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对每学年各教研室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按教学工作任务分配原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对部分教研室不能承担的课程进行院内调整或外聘教师,但院内调整必须按教学工作任务分配原则执行。
二、教学运行计划的制定
1、院行政办公室负责收集制定教学运行计划的排课要素,教学运行计划的打印和发放。
2、负责教学的副院长依托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学运行计划的制定、调整。
美术学院教学事故与差错追究细则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与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美术学院教学事故与差错追究细则。
一、事故与差错的界定
1、教学差错和事故
(1)教学差错
①未按程序请假私自调课、停课者;
②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擅离岗位者;
③因未关闭现代化通讯工具影响课堂教学秩序者;
④考试命题、阅卷未按时间要求完成者;
⑤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影响考试秩序或对舞弊行为不制止者;
⑥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录入学生成绩者;
⑦不按要求选用教材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
(2)教学事故
①在课堂上发表攻击同行言论或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其他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
②不接受教研室主任下达的教学任务影响教学运行计划执行者;
③无故缺课(含实验课、声乐小课、钢琴小课、监考)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④考前向学生暗示(不含术科)考试内容以及泄露试题或试卷命题与校对有严重失误致使考试秩序混乱需重新考试者;
⑤按教学进度表布置学生作业缺少或布置的作业批改次数缺少四分之一者;
⑥不认真执行监考职责致使考生考试时集体舞弊者;
⑦指导教育实习考勤缺岗者;
⑧指导专业实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损害设计学院声誉者。
2、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
(1)教学管理差错
①因工作失误致使学生没有教室上课、考试者;
②不能按时发放教学运行计划表、考试日程表致使师生误课、误考者;
③因工作失误错订、误订教材者;
④无正当理由未保证教学、考试物品供应者。
(2)教学管理事故
①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教学管理工作任务者;
②无故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③丢失文件、试题、试卷等造成影响者;
④不按程序请示擅自做主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⑤擅自改写学生成绩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和事故的认定
1、事故和差错被发现、检举后院行政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党政一把手、分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进行调查;
2、初步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通知主管领导责令当事人在48小时内做出书面说明;
3、行政办公室将调查结果、当事人书面说明复印后报教务处;
4、在检举和认定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如有捏造歪曲事实,有意诬告、徇私舞弊、公报私仇、打击报复情节者,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上报有关部门建议给予行政处理。
三、差错和事故的处理
1、一学期内有一次差错(初次)者,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党总支负责人代表组织给予进行批评教育;
2、一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差错或一次事故者,当事人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并上报教务处另行处理;
3、一年内累计四次差错或两次事故者,当事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上报人事处建议将当事人交学院人才交流中心,并解除聘任上报人事处备案;
4、对事故和差错当事人有关材料故意隐瞒,追究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责任,不按规定处理,上报上级部门建议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追究其管理责任。
美术学院院长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教学评估工作,保证各项教学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负责本院的学科建设等行政工作。主管师资队伍建设、财务支出管理、招生协调工作。
三、负责本院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和技术职称评定的推荐工作。
四、按照学院相关政策,负责制定本院津贴分配方案。
五、负责本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等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六、负责系内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术学院副院长职责
一、负责教学评估、新增专业申报、现有专业改造、专业学位申报和专业评估工作的实施。
二、协助院长管理本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等工作。
三、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教学动态交流会。
四、负责本院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完善。
五、对教学的宏观运行负全权责任。
六、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协助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评估、专业评估工作的实施。
二、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新增专业申报、现有专业改造、专业学位申报的系统工作。
三、协助教学副院长负责搞好本室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工作的实施。
四、负责本室教学运行计划的按时制定与工作量的准确统计。
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切实保证教研活动的数量和质量。
六、协助院长负责组织全体教师对新进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七、服从接受教学副院长安排的教学实践各种活动任务。
八、完成院上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拟定实验室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实验室立项申报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运行计划及设备使用率统计。
四、按照程序负责教学设备(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
五、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新进实验设备的装置和使用。
六、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七、完成院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分工与协调。
二、协助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评估、学位申报、专业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使用行政印鉴。
四、负责上级下达或同级委托任务的接收及分流。
五、协助院长做好专业招生的策划工作。
六、负责《美术学院行政办公室工作程序细则》的执行。
七、负责办理院内教职工的调课手续和请假、休假、销假等事宜。
八、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党政工作及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秘书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完成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工作。
二、协助办公室主任按时完成上级下达或同级委托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三、协助教学副院长任做好专业实习、实训的联系与落实。
四、负责做好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文献归档工作。
五、负责按时完成本院各种教学运行计划的制定。
六、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教改、科研、重点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与验收。
实验员职责
一、协助实验室主任按时做好实践课教学运行计划;
二、认真填写实验设备使用记录;
三、加强实验设备日常维护,保证实践课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四、对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
五、遵守劳动纪律;
六、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七、协助实验室主任监督教师和学生遵守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八、按时完成院上交办的其它工作。
库房管理员职责
一、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仪器设备、低值工具与消耗器材的采购;
二、负责入库物资的数量清点和质量验收;
三、负责入库出库物资的登记和管理;
四、按照程序负责报废物资的处理;
五、负责库房的安全卫生工作;
六、按时完成院上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的师生,不许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二、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穿戴鞋套。、
三、实验室卫生由学生打扫,学生当天上完课后由任课教师组织打扫,每周三下午由实验室组织大二学生彻底打扫。
四、第一及第二条由任课教师督促,实验员监督执行。
美术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教研室是教师教学科研的基础平台,是系行政教学管理的主要实施组织,为了更好的发挥教研室在设计学院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活动每学期至少6次 ;
二、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
三、教研活动要有记录;
四、教研活动要围绕教学科研工作有明确的主题;
五、教研室教师有事不能参加教研活动须事先向教研室主任请假;销假后应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听取教研活动精神,并积极完成会议安排的任务。
美术学院各类课题主持人行为规范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咸阳师范学院课程建设工作条例》、《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条理》,特制定设计学院各类课题主持人行为规范。
一、项目主持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统筹安排项目研究的各个过程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技术指标要有质量标准。
二、项目主持人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上交有关文档和成果。
三、项目主持人必须按照申报书所填研究、建设进程,把好每个关键环节。
四、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按时结题,如需延期结题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五、项目主持人在资助资金使用上要严于律己,依法按纪办事。
美术学院画室管理规定
一、画室画板、画架、静物等美术专业教学用具,全体师生要倍加爱护,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二、凡进入画室的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能随意搬动画室内的各种设备、器材。
三、教学时,谢绝外人来访,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门、窗及电源方可离开。
美术学院大型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一、管理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设备档案,所有附件专用维修工具都不能损坏、丢失,要做到帐、物、卡相一致。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设备说明书、专用工具使用说明)及设备器材使用维修记录。
二、做好设备使用记录,若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要及时向院主管领导报告。
三、设备不用时,应按该设备说明要求,按时保养。
四、管理人员对大型教学设备除平时注意检查外,每学期末不管使用与否,都要做一次全面检查、保养,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报院办公室,检查内容主要有:
1帐、物、卡是否一致。
2设备完好程度。
3使用效率及安全卫生情况。
美术学院教学设备器材管理规定
一、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向院上申报设备器材购置计划,并提交可行性报告,经院上研究同意后,递交学校教学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审批办理。
二、新到设备器材由有关专业人员验收,严格按说明书安装设备器材,认真调试。验收时间从设备器材开箱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一星期。验收合格后,在系库房登记、建卡。验收不合格,写出书面报告,交学院国资处处理。
三、器材帐目由专人管理。人员更换时,帐、物、卡要详细核对,若无问题,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四、库房人员要做好设备器材维修记录,不盲目修理。需请专业人员维修的要及时向院上报告,妥善保管设备器材的有关技术资料。
五、需要报废、淘汰的设备器材,库管人员首先列出清单,经院上研究核定后,主管领导签字,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处理。
美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二、收文要有登记记录;
三、上呈各种教学文件要留一份存档;
四、各类教学档案的保存依行政办公室分工界定责任人;
五、教学档案的丢失视其情节、后果不同,追究不同程度的责任。
美术学院专业外出写生课程程序与规范
(一)实习基地建设
专业实习基地是提高学生专业水准、技能水平的重要平台,为了更好的发挥专业实习基地的作用,特制定以下措施:
1、专业实习基地的建立必须事先考察、切实论证,经教学副院长同意方可列为设计学院专业实习基地。
2、根据教学要求与实际情况不断补充新的专业实习基地,由教学副院长及相关教研室主任具体安排实施。
(二)、专业教师、管理人员职责
1、专业写生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与要求,在写生前必须提供写生教学计划。
2、专业写生过程中,专业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日志,严把教学质量关。
3、专业写生过程中,专业写生管理负责人要做好一切协调工作,并对实习师生安全全权负责(除教学事故外,其他事故第一负责人是带队负责人)。
4、专业实习结束后,专业实习教师要及时将实习基地简介、图象资料交院办公室。
5、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要严格填写设计学院外出写生总结报告:1、写生地点概况;2、写生成绩与收获;存在问题与建议。
6、专业实习结束后,专业实习教师要为实习学生的外出写生总结报告认真填写教师综合评语及成绩评定。
7、认真进行外出写生教学总结。
(1)、召开写生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本次写生的成果、经验与不足。
(2)、督促学生及时整理作品,拍照进档;按时完成总结小论文,提交总结报告。
8、外出写生汇报展:专业实习结束后第二周由实习指导教师负责选拔学生优秀学生作品,并积极准备自我写生作品,带队负责人具体安排布展等有关事宜。
(三)、学生管理纪律
除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外,另设以下四条:
1、遵守所在写生地的乡规民约和民族习惯。
2、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时间观念。
3、早点名、晚检查、夜清铺。
4、不去危险地方,不与陌生人交朋友。
5、团结一心,互帮共进。
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准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重要条件。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咸师院教字〔2025〕21 号《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管理办法》,结合学院、专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使学生的文字表达、文献检索、实践研究、数据处理、图标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三条 美术学专业应该在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的撰写应符合规范。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美术学院本科生。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行学院、教研室二级管理制。
(一)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全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抽检、检查、评估和总结。
(三)负责协调、解决学院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五)组织安排美术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查。
(六)组织美术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改革。
第六条 教研室和办公室职责
(一)结合美术学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布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与学术道德教育。
(三)根据选题原则组织审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教务处审核。
(四)为学生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组织、督促指导教师、学生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系统填写。
(五)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审定学生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
(六)定期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对美术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负责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八)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编印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汇编,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咸阳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九)组织安排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习《咸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按照规定检查、督促。对违反处理细则者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包含本年度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主件和副件的电子资料。
第八条 教研室职责
(一)根据学院安排部署,负责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业务指导,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二)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任务安排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拟题,组织论证、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学院审核。
(三)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情况,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监控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四)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复查等工作。
(五)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六)教研室主任负责该教研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教育。
(七)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九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拟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
(二)按要求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三)原则上不提倡多人承担一个题目。
(四)检查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质量。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辅导答疑,每次辅导、答疑时间不得少于 2 学时,按照进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纪录填写。
(五)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六)审阅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要求填写审阅意见。
(七)负责指导本科学生学习《咸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教育,检查与督促学术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完成,并为所指导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责。
(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阶段,指导教师应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本科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答辩结束后,对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积极推荐,争取公开发表。
第十条 评阅人职责
(一)评阅人应在答辩前认真阅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要求填写评阅意见。
(二)评阅人应参加所评阅学生的答辩,并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的、客观的提问。
第十一条 学生职责
(一)应充分认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要充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调研和资料查阅,落实研究内容,制定研究方法、步骤和措施,撰写开题报告,并阅读和翻译与课题有关的外文资料。
(三)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原则上每周至少主动汇报1次。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符合《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字数应在 5000 字以上。
(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若请假,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作为旷课处理。自觉学习《咸阳师范学院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负责。
第三章 指导教师选聘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助教职称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须由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期间,要安排足够的时间与学生交流讨论。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数量不足,且在学校内部难以聘请到可以胜任的指导教师,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按相关程序报人事处审批。
第四章 选题要求
第十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来自教师的教学、科研课题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问题。鼓励师生共同协商解决艺术实践和艺术发展当中的实际问题;提倡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共同商定题目。
第十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美术学专业的基本教学内容,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文献综述类题目原则上不能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第十七条 美术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包含基础教育、艺术理论、创作实践等内容,原则上创作实践选题数量占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八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十九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一人一题,不得相同。对于需要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题目,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有所区分,同时也要使学生了解整个课题的情况。
第二十条 允许在相近专业或学科选题,提倡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学科互相合作。鼓励基础课教师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 选题的分配采取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与教研室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变更,更换题目必须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否则不得变换。
第五章 工作安排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第七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结束。主要包括以下八个环节:
(一)准备及动员。各学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动员,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强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
(二)审题与选题。审题与选题由教研室负责。教研室将经过二级学院审定通过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向学生公布,实行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教研室调整的原则。选题结束后,教研室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按要求格式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按要求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下发给学生。
以上两个环节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课题调研。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查阅资料进行指导,以提高学生的检索、阅读能力。
(四)开题报告。每位学生都必须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说明课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所采用的方法、手段以及步骤等,并制订出阶段进度计划,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计划实施情况。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提交符合《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一份。
(六)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填写审阅意见表和评阅意见表。评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做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七)组织答辩。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将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要求格式报教务处。
(八)以上程序一般都在学校系统中完成,推进无纸化教学、办公的科学理念。
(九)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按每专业不超过 5%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
第六章 评审、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根据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水平,就毕业论文(设计)水平以及学生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及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写出审阅意见,并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审阅成绩。审阅意见必须体现毕业论文(设计)特点,指出成绩和不足,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其他人不可代替。
第二十四条 评阅人评阅
评阅人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不能评阅自己指导的学生。评阅人应针对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其格式是否规范;所使用的技术方法是否合理;工作量是否足够;所得结论是否正确等。根据综述资料、(论文)设计质量、工作量和难度、创新点等写出评阅意见,并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评阅意见必须体现毕业论文(设计)特点,指出成绩和不足,
必须由评阅人本人撰写,其他人不可代替。
第二十五条 组织答辩
(一)各学院组织成立相应的答辩委员会(小组),各答辩委员会(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设主任(组长)1 人,秘书 1 人。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应回避。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以上职称教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二)各答辩委员会(小组)组织实施本专业学生的答辩工作,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优”、“争议”等答辩。
第二十六条 答辩程序
(一)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都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才能获得答辩资格。学生申请延期答辩的,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各答辩委员会(小组)主持下公开进行。答辩时,学生首先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为 15~20 分钟。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为 10~15 分钟。
(三)答辩记录。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小组)秘书应认真记录所提问题、回答要点、教师点评、结论等内容。答辩记录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的真实反映,由二级学院归档保管。
(四)答辩评分。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小组)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写出评语。
(五)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一般应回学校参加本专业统一组织的答辩。若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进行答辩,可由接收单位和学校共同组成答辩委员会(我校教师任主任)进行答辩,答辩后只要求提出初步的评语和评分意见,成绩的最后评定待回学校后统一进行。
(六)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可进行二次答辩。
第二十七条 成绩评定
(一)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分别按 30%,30%,40%,依据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指标评分标准,对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进行初步评定,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 分)、不及格(59 分以下)。综合成绩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 15%(含)。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旷课和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全程时间 1/3;
2.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拼凑或剽窃他人成果;
3.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内容;
4.没有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5.评阅成绩不合格。
6.未参加所在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二十八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各学院在综合成绩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经答辩委员会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选出咸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结束后应予以公示,并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报教务处备案。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 5%(含)。
第七章 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学院着重检查指导教师的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
(二)中期:学院着重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学生的学风、工作态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填写中期检查表,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三)后期:学院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检查学生答辩的准备情况,指导教师、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意见;检查答辩进展情况。
第三十条 通过自查、自评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层次和水平进行鉴定,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方案与措施。
第三十一条 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院评估小组由院长(主任)、相关教研室(系)主任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等 5~7 人组成。
第三十三条 评估办法
(一)时间:每年从毕业论文(设计)开始起到毕业答辩结束止。
(二)程序:审阅有关教学文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参加论文答辩会;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和学生成绩;做出评估结论。
(三)取样:校级评估以专业为评估单元,每年从文、理类随机抽取 30%的专业进行评估。
(四)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三十四条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五个等次。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 分)、不及格(59 分以下)。
第八章 文档管理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分为主件和副件,主件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稿,副件为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资料表格。主件二份,一份学生保存,一份学院留存;副件一份,学院留存。保存期均为五年。
第三十六条 学院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两份,汇编的装订顺序为:汇编封面、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文稿(按学号顺序编排),不装订其他相关资料,其中一份送学校图书馆供学生阅览查询,一份留学院保存备案。学院将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两份,装订顺序为:优秀汇编封面、目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稿(按成绩高低顺序编排),不装订其他相关资料,其中一份送教务处,一份学院留存。
第三十七条 依照学校规定,教务处保存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学院审定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落实情况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案及学生分组名单、《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含电子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及工作总结。本学院除保存以上材料外还应保存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咸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毕业创作指导规范及考核办法
一、 毕业创作管理、监控:
1.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高职称教师或教研室主任参加的毕业创作领导小组。
2. 毕业创作领导小组对毕业创作每个环节要进行检查、落实。
3.指导毕业创作教师工作量按每生4学时计算。
二、毕业创作指导程序:
1. 毕业创作指导实行双向选择。
2. 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备案。
3. 指导教师要按照毕业创作要求进行各个环节指导。
三、毕业创作选题原则:
1. 选题可由教师或学生双向提出。
2. 选题坚持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原则。
3. 选题要积极向上,能反映时代精神、健康的民风民俗和具有教育意义。
4. 选题工作量要适当,能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完成。
四、毕业创作的指导要求:
1. 指导教师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
2. 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名。
3. 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抓好选题、构图、制作、调整等环节。
4. 指导教师要严把毕业创作质量关,作品如有剽窃、抄袭行为,由教学副院长或院长对指导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指导工作量。
五、毕业创作成绩评定:
1、实行百分制打分。
2、评定标准:
优秀:90分以上,能出色的完成毕业创作所规定的任务,主题明确,有扎实的基本功和一定的创造性。
良好:80分—89分,能较好的完成毕业创作所规定的任务,有一定的艺术效果和专业基本功;
合格:60分—80分,能完成毕业创作所规定的任务,但基本功不够扎实;
不合格:60分以下未能完成毕业创作所规定的任务,设计作品有较大的缺陷。
六、毕业创作成绩登录及文档管理:
1. 学生毕业创作成绩登录由指导教师负责。
2. 学生毕业创作电子版及成绩由指导教师按时交办公室。
3. 毕业创作成绩及作品电子版按学生试卷要求标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4>第51号)的有关要求和精神,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育实习目的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一门综合性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教育实习要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基础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教师素养和职业操守,更好地理解专业知识,提高设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班级管理、开展家长工作等职业能力,为师范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教师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实习工作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任组长的学生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的实习准备、组织、总结评优及实习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1.学院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认真做好实习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对实习工作有充分的思想与心理准备。学院召开的实习动员大会,主要是对全院实习师生进行实习意义、实习安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宣布实习计划,并结合本专业特点对实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为实习基地配备指导教师,及时发现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严密组织实习工作,严格评定实习工作,认真做好教育实习经验交流、检查、验收、总结、评优等工作;
4.强化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实习安全。要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为每位实习学生购买保险。要有突发安全事故防范处置预案;
5.组织收集实习工作信息反馈,改进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教育实习实行“双导师制”,学院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并要求实习基地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工作,其职责是:
1.向实习生介绍教育教学经验;
2.安排实习生教学实习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指导实习生备课、写教案、说课、听课、评课、讲课和家访工作;
4.严格、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及鉴定意见;
5.全面负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学院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保证每周至少去实习基地1天,及时关注学生的实习情况。
(三)实习生小组长职责
每所幼儿园分配的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小组,实习小组推选出一名实习生担任小组长,其职责是:
1.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小组同学开展教育活动、试讲和分享实习工作感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2.关注小组同学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小组内实习生的情况和要求;
3.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三、教育实习基地建设要求
为规范实习基地建设,保证实习基地建设质量,学院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要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实习基地需有与学院签署的具有效力的实习基地协议书。
(二)学院与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经双方认可,方可挂牌。
(三)实习基地能接受一定数量的实习生,人数一般在20人以上。
(四)实习基地需有经验教师作为校外指导教师承担相关的实习指导任务,指导学生要有指导记录。
(五)实习基地要解决实习学生的食宿、交通和安全问题,使实习顺利进行。
四、实习过程管理
基于我院实习时间长、学生人数多、实习基地分布广泛等特点,学院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加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
1.根据学院要求,为了提高学生的实习效果,本专科学生必须服从学院分配赴实习基地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本科学生实习学期为第六学期,专升本学生实习学期为第三学期。
2.严格作息时间,维护实习秩序。要根据本专业的实习特点,制订细密的实习作息时间,所有实习师生均要自觉遵守。
3.实习期间,学生要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以严谨的态度、求实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并认真填写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实习日记或心得体会。加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和诚信自律,自觉提升职业道德素养。
4.实习是学生必须参加的重要教学环节,一般情况下实习期间学生不得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自觉遵守实习纪律。对实习期间违犯实习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6.实习指导教师至少应于本学期实习开始前一天到达实习地点,做好实习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7.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实习进程建议。如确需调整,须经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请教学副院长批准。
8.教育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以学生的实习成果为主,同时综合考虑学生遵守纪律及实习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及时上报,学院结合指导老师推荐成绩、辅导员班主任推荐成绩综合考评实习成绩,将实习成绩上报教务处。学生实习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教育实习内容及要求
(一)实习生应当积极主动地听取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并认真选择填写不同年龄段的听课记录。
(二)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制订每月、每周及每日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学习计划。
(三)实习生必须按照审阅后的计划在实习小组进行试教,熟练掌握教育活动的全过程。
(四)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集体活动及有关教研活动。
(五)实习生作业:
1.完成教育实习手册;
2.组织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3.完成教育实习调查报告一份。
六、实习考核与成绩
(一)评定条件
1.能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一切领导。
2.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工作踏实,实习成绩优秀。
3.能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各种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4.在实习期间能严格按照实习单位安排进行实习,没有擅自调整实习计划方案等现象。
5.没有擅自调换实习点和串点等现象。
6.在实习单位出勤率达到95%以上。
7.实习生的听课记录、教育活动设计、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等填写完善、规范等。
(二)成绩评定
1. 严格根据实习大纲中《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成绩,其中教学工作实习占60%,班主任工作占20%,调查报告占10%和实习纪律占10%。
2. 单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及格(60—79)、不及格(59分以下)。
3. 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率。